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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施焰火燃放创优工程活动的决定
IFA[2009]06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签发人:刘东辉
 
关于实施焰火燃放创优工程活动的决定
 
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焰火燃放企业:
 
    为了促进焰火燃放企业加强自身建设,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燃放水平,经我会执委会票决通过,决定从即日起在中国大陆实施焰火燃放创优工程。现将《国际烟花协会焰火燃放创优工程实施办法》和《国际烟花协会焰火燃放创优工程实施细则》正式发布并实施。
    在第九届中国(浏阳)国际花炮节组委会的倡导和支持下,我会将在花炮节期间主办09’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“六十金榜”评选活动。因此,凡在2009年5月10日之前获得本创优工程“中国5佳顶极焰火燃放企业”的,将同时获得“六十金榜”中“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燃放企业”称号;获得本创优工程“中国20佳优秀焰火燃放企业”的,将按照评分从高至低的原则取前五名推荐为候选企业,与国外燃放企业一道角逐“全球烟花行业最具影响力十大燃放企业”的另外5个名额。
   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,本创优工程2009年不向参评企业收取评审费。我会秘书处从即日起受理参评企业的申请,热忱欢迎广大焰火燃放企业积极参与,通过创优工程带动自身燃放实力的提升,促进焰火燃放市场的规范发展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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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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